各中层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22】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我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16日—11月22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首次使用需要注册然后进行登录,选择左侧“教师资格认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对应地市和确认点(所在学校),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河北省教育厅”。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2.申请人线上提交有关材料:11月24日至11月25日。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的申请人,使用注册时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省岗前培训报名学习网站(http://hbgs.gspxonline.com)点击“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报名入口”。
3.现场确认时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现场确认地点:东校区综合楼717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自10月12日至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并取得体检结果即可。已做过体检的须打印体检表去体检医院重新盖章。体检表双面打印,表中各项要有医师的签字和结论,照片处需要盖体检医院章,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5.提交申请材料时间:11月25日(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学校统一印制,本人现场确认时填写)
2.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时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网址:http://jszgcjxx.hee.gov.cn/)上自行打印,打印合格证明时如不显示二维码请尝试更换浏览器、电脑,考试合格证明必须有二维码(考试合格证明不显示照片的,须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见附件3)。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见附件4)
9.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查
1.机考是系统自动打分,不存在差错所以不复核成绩。
2.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请务必于11月15日16时前向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7521010)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需提供所在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2.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3.辅导员只能依规定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类学科”,所授课程应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类”相关课程。
4.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任何一个阶段就行,不一定是最高学历。
5.本学期没有安排课程的申请人,其授课证明标注为“上学期xx课时”(只需填写一门课能够证明任教学科和学校聘为教学人员即可,该课程为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不能由团课、党课、班会、讲座等代替,课时量为计划学时,不用乘系数)。授课证明中,单门课程的课时量不得低于16学时。
6.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如2022上半年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2022年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需要在2023年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如果考生上半年参加过中小学的认定,则今年下半年不可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7.涉及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书名字、身份证号与现在使用的不一致的:a.姓名变更须出具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须标注曾用名。经学校核查无误向我中心报送。b.身份证号变更的须由相应的公安部门出具变更证明。
8.个人简历项至少两条(最后一条要到“至今”)。短暂待业期可不填,专业技术职务项有职称的写实际职称,拿不准的选“高校教师未聘”。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0.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由学校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到期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11.相关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认证材料、体检表、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等顺序排序。
六、容缺处理
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体检表或者普通话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容缺受理,但截止到发放证书时(通常是在本年度12月25号之前)还没有补齐相关材料,将取消证书编号,作废打印的证书。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体检容缺要求:申请人在系统上上传体检材料项目栏时(此项目为必填项),上传经本人签字并写明容缺体检的原因和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补交体检证明。
2.普通话证书容缺要求:必须已经通过考试,网上可以查询成绩但未拿到纸质证书的;或原件丢失但可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到证书的,由本人截图打印,加盖学校相关认定部门公章。
七、教师资格证补办换发
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因证书遗失或其他影响使用等原因需补办的,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证书与认定申请表及补换发流程》(见附件5)执行。
联系电话:7521010
附件:
1.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2.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
5.河北省教师资格证书与认定申请表及补换发流程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