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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08 点击数:

各中层单位: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业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队伍,优化面试考评组织管理,增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公信度,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遴选建设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冀教人函[2022]20号)。现就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校在职教师,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考试纪律。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

6.年龄在35-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担任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的教师,请于6月14日前登录以下网址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hbgs.gspxonline.com/Expert?createId=32190&workId=1&sign=ba7f96c9d54f32b851df41de23c4e26b&pId=3

2.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从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结合我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加入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三、其他事宜

1.学校对于主动承担并履行面试考务任务的专家,在培养培训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入库专家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3.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管理,准确把握专家动态,及时更新信息。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4.入库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每年在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试环节时随机抽选部分评委参加面试工作。

   联系电话:7521010

 

   附件: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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