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29号,见附件1)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教职工报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备案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申请攻读学历(学位)审批表》(见附件2),报所在中层单位审核。
二、中层单位审核
中层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管理办法》规定,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岗位、报名条件、工作情况及工作需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集体研究决定报考形式和报考的学科专业,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校审批
教师发展中心对申请者的条件、报考类别等进行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审批。
四、报送材料
请各中层单位将《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申请攻读学历(学位)审批表》、《报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1年11月12日(周五)前报送综合楼717室,电子版以邮件形式通过OA系统发到教师发展中心信箱,逾期学校不再审批。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管理办法.pdf
2.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申请攻读学历(学位)审批表.doc
3.报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人员汇总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