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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29 点击数:

各中层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241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我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网上审核、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及认定系统操作请查阅202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及认定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12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对应地市和确认点,确认点是所在学校,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河北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认定所在地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因教师资格信息系统对不同浏览器兼容性不一致,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2.体检时间:920日至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并取得体检结果即可。《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需A4纸双面打印,表中各项要有医师的签字和结论(体检表内心电图、胸透、肝功如果写了结论并且医生签字可不提供报告单,否则需要提供)。

3.申请人网上提交有关材料:11月15日-11月19日,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的申请人,使用注册时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省岗前培训报名学习网站https://jszgrd.hee.gov.cn)点击新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提交相关材料

4.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于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东校区综合楼717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学校统一印制,本人现场确认时填写)

2.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时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无须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无须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方为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http://jszgcjxx.hee.gov.cn/)查询通过即可,不需要打印。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所有内容均需填写,照片处需要盖体检医院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无须提供

8.申请人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原件(见附件5

9.近期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背面“单位+姓名”)。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直接填写“河北农业大学”,请勿附加院系等信息。

2.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3.申请人填写“任教学科”时必须选到最后层级,不能带有“***类”;辅导员只能依规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类学科”,所授课程应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类”相关课程。现从事职业为“在职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务项按正式聘任职称填写,拿不准的选“高校教师未聘”。网上报名、所需材料、体检等相关事宜可按“2024年高校网报及认定常见问题”(见附件6)处理。

4.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由学校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到期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相关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材料)、体检表、普通话证书、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等顺序排序。

6.为便于解答教师资格认定中遇到的问题,请申请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扫码加入“24年农大教资认定”群。

五、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

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因证书遗失或其他影响使用等原因需补办的,请按“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流程”(见附件7)办理。委托学校代为办理的,请将相关材料于11月21日前交到综合楼717室,联系电话:7521010

附件:

1.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2. 202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及认定系

统操作手册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4.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

6.2024年高校网报及认定常见问题

7.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流程

 

 

教师发展中心

 20241029

  • 附件【附件1-7.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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