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技能,教育厅拟定了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计划,要求在2023年至2025年底完成全省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根据国家行政学院《河北省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第二期)实施方案》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专任教师(含研究生导师)、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工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培训学习时间:9月-10月
考核总结时间:11月-12月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河北分院学习平台(http://s.enaea.edu.cn/h/hebei/)组织开展,包括课程学习、主题研讨、研修总结等环节。
具体培训内容见附件1。
四、考核与认定
培训考核包括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满分为100分。学员完成25学时课程学习任务,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可在线打印相关“学时证明”。
五、报名要求
1.各中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学习。根据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工作安排,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人数须不低于本单位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已参加2023年培训且取得“学时证明”的人员无须重复参加。
2.各中层单位请于9月2日前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报名表纸质版(见附件2)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楼717房间),EXCEL电子版发至办公系统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附件:
1.国家行政学院《河北省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第二期)实施方案》
2.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报名表
教师发展中心 学生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