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新入职教师培养,各教学单位为新入职教师配备了专门的指导教师。两年培养期内,各位指导教师对新入职教师在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指导,现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2022年新入职教师导师的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各教学单位承担2022年新入职教师指导工作的教师。
二、工作要求
各位指导教师对照新入职教师导师职责,认真总结两年来的指导工作,结合近两年新入职教师培养成长情况填写《新入职教师导师考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提交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根据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情况、新入职教师近两年取得的成绩对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并在《新入职教师导师考核表》填写考核意见及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三、时间要求
新入职教师导师考核表一份由各教学单位留存,另一份于6月24日前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东校区综合楼717房间,联系电话:7521010)。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计入导师本人档案,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作为太行学者等人才项目相关考核的依据;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每指导1名新入职教师为导师计发15个工作量的酬金。
附件:
1.新入职教师导师考核表
2.2022年新入职教师导师名单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