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课程改革,加强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提高教师数字素养,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4年度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技术[2024]9号,附件1)精神,现组织参加相关交流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二、项目设置
普通类: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专项类: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制作要求及报送形式见《2024年度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2)。
四、参赛办法
作品报送和评审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参赛教师个人需登录普通类项目(或专项类项目)活动平台注册报名并上传作品。每位教师(以第一作者为准)限报1件作品,网上报名和作品上传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8月15日。
1.普通类
各项目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平台网址为:https://hbjsxxsy.hbte.com.cn。
2.专项类
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平台网址为:https://gdjyzx.hbte.com.cn。
五、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学科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3.参与活动的教师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作品,取消进入下一轮评审的资格。
4.已参加过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活动并获奖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5.组委会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公益形式对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
六、作品评选
大赛主办方将根据项目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授奖比例分别为省级评选作品总数量的10%、20%和30%。省教育厅将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七、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广泛动员教师参加交流活动,积极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4年度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2024年度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