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河北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相关学院:

 为了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培养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农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规划类人才、专业性急需人才等四类人才。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河北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硕士生”)、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期限及经费资助

2024年,我校计划选派联培硕士生5名(资助期限6-12个月)、访问学者1名(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录取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派出。留学期间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二、选派专业

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三、留学单位

国外留学单位仅限于以下7所合作院校,申请人需尽快联系外方导师并获取邀请信。

1.荷兰瓦赫宁根大学(Wageningen University & Research, Netherlands);

2.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3.新西兰林肯大学(Lincoln University, New Zealand);

4.日本筑波大学(University of Tsukuba, Japan);

5.瑞典农业大学(Swedish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Sweden);

6.韩国培材大学(Paichai  University,South Korea);

7.匈牙利塞格德大学(University of Szeged, Hungary)。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第三章“申请条件”的各项要求。

2.联培硕士生出国前按计划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3.访问学者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如项目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五、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员推荐、选拔及公示等工作应于申请人网报结束前完成。

六、选拔工作安排

1. 2024年3月20日前,申请准备阶段。申请人、联培硕士生指导教师或所在学院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确定国外导师/合作者、邀请函(信)、联合培养计划(联培硕士生)等。

2. 2024年3月21-22日,学院推荐阶段。申请人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个人申报材料(须附电子版)。具体提交材料信息请参考《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

①邀请函(信);

②国外导师/合作者简历;

③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学习计划(外文)、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培硕士生);

⑦自本科起成绩单复印件(联培硕士生);

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请承诺书(联培硕士生);

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项目要求其他材料复印件等(访问学者)。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3.3月23-27日

联培硕士生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申报表》(附件3)及个人申报材料;

访问学者向国际合作处提交《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访问学者项目申报表》(附件4)及个人申报材料。

4. 3月28-31日前,国际合作处会同研究生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确定人员名单。

5. 4月1-10日,被推荐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提交材料参考(附件2)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提供相关材料。

2. 申请人被录取后,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访学单位、访学国家。若申请人无法按时派出至原定留学单位,可申请改派至其他留学单位(仅限项目内合作单位)。

3.申请人在留学期间要经常与校内导师及国际合作处保持联系,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培养项目结束后,毕业生须到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就业。

4.其它事宜按照《河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5.联系电话:国际合作处 谷桂恕0312-7526050,17731886614

研究生学院 张彩霞0312-7521466





                                        国际合作处 研究生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收看“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备赛解读”直播讲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