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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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的通知
日期:2023-10-0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管理办法》(校科字〔2021〕4号)精神,教务处组织教研类相关创新类业绩工作量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我校在职职工2022年度取得的《河北农业大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管理办法》中第十条规定的相关业绩。

1.第一类:教学成果奖、教研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国家级平台类,详情业绩参考列表(见附件1),列表中已有成果无需提供材料,未涵盖的与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奖,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业绩分值分配实行业绩负责人负责制,由业绩负责人充分考虑相关人员的付出、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总分值进行分配,填写《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申报表》(综合类)(见附件2)

2.第二类:教材建设奖、教材类,由相关教师据实申报,需提交相关文件、成果证书和教材原件。业绩分值分配实行我校排名最靠前完成人或作者负责制,与教材主编沟通协调,充分考虑我校相关人员的付出、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分值进行分配,填写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申报表》(教材类)(见附件3)。

3.第三类:教师讲课比赛、教学创新竞赛,由相关教师据实申报,需提交相关文件原件。业绩分值分配实行第一主讲人负责制,由第一主讲人充分考虑相关人员的付出、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总分值进行分配,填写《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申报表》(教师竞赛类)(见附件4)。

4.《申报表》是奖励发放的唯一依据,申报人应对申报业绩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填写信息务必正确,相关人员须亲笔签名确认。如有疑义,各类业绩的负责人负责解释和妥善处理

5.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呈报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材料报送

1.各中层单位要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业绩工作量分配结果须由业绩负责人签字和业绩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统一、分类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1016,逾期不予受理

2.第一类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虚拟教研室联系人马瑞娜,电话7521564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专业认证相关),联系人陈江薇,电话:7521308。

第二类报送地址:教务处教材科。联系人郑辉,电话7521338、7521537

第三类报送地址: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芦越,电话7521010.

每类材料电子版分别发送至相应联系人的OA邮箱

 

附件1.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业绩参考列表.xlsx

  2.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申报表 -综合类.xlsx

      3.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申报表 - 教材类.xlsx

      4.2022年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教研类)申报表 - 教师竞赛类.xlsx

  5.校科字〔2021〕4号 河北农业大学创新类业绩工作量管理办法.pdf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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