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9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考核工作安排在9月至10月进行,现将岗前培训与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1、2019年我校新入职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2019年以前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报名。
2、报名网址:http://hbgs.gspxonline.com
3、报名要求:岗前培训报名分为岗前培训初次报名和岗前培训重修报名。参训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选择。
(三)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1日8:00-8月26日17:00
(四)现场审核确认
确认时间:2019年8月30日8:30—17:00
确认地点:东校区综合楼1217室
确认内容:报名信息内容核对、审核上传照片(照片支持JPG格式,上传蓝底标准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能小于180*240,勿上传自拍照、风景照、相片照等不合格照片)、缴费。
(五)注意事项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按时完成报名,报名时间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二、培训工作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四门课程。
自2019年起岗前培训课程取消纸质辅导教材,改为岗前培训系统电子版辅导教材。
2、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授课学习与线下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参训人员(含重修)须按要求参加线上培训课程学习,按时完成规定学时数(学习时长以线上学习要求为准)。未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将延缓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时间
岗前培训系统授课平台开放时间:2019年9月1日至考试结束,参训人员(含重修)现场审核确认完成后即可登录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学习。
三、考核工作
(一)考点设置
保定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在我校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四门课程。
(三)考核方式
岗前培训考核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并进行,采用全省统一闭卷机考与现场测试方式。
1、闭卷机考课程
《高等教育学》35分钟,《高等教育心理学》35分钟,《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20分钟,闭卷机考时长共计90分钟。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为2019年新增闭卷机考课程,只适用于2019年岗前培训报名人员。《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的考试内容包括线上课程、辅导教材及相关的系列文件,相关系列文件详见岗前培训系统电子版辅导资料。
对于2019年岗前培训重修报名人员不涉及该课程,不用选择重修。2018年(含2018年)以前已经提交过论文的,不用重新提交;未提交论文的,不再通过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考试期间将论文纸质版直接提交考点。
机考试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和判断。机考模拟练习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考试结束,以便学员进行复习和练习。
2、现场测试(面试)课程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专家评审组现场考核(面试),测试内容及要求详见岗前培训系统文件《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四)考核时间
1、机考时间
机考于10月15日以后开始,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详见机考准考证。
2、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时间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时间为10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
参训人员在岗前培训考核开始的前一周内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证书
岗前培训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并完成网上学习任务者,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成绩作为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考核成绩有效期
岗前培训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有效期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成绩有效期相同。
凡当年参加岗前培训考核未通过的课程,次年起重修。2018年以前(含2018年)参加岗前培训考核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课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除外),本次按岗前培训重修报名。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标准
岗前培训初次报名,培训费标准:600元/人。
(二)重修费标准
岗前培训重修报名,培训费标准:
《高等教育学》:10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100元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200元
(三)免培训费条件
截止于2019年8月31日,年满40周岁以上的岗前培训初次报名人员,当年免培训费。
(四)相关费用在现场确认时由学校统一收取代缴。
五、特别说明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是高校教师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岗前培训考核成绩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我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应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今年岗前培训工作较往年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有变化,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教师应认真学习文件并按要求参加培训与考核。
联系电话:0312-7521905
联系人:刘佳 张鹏辉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