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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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4-27 点击数:

各中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河北省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部署,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电函〔2021〕3号,见附件1)精神,现组织参加相关交流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二、项目设置

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个项目。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标准及要求详见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见附件2)。

四、参赛办法

1.参赛方式

作品报送和评审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参赛教师登录交流活动平台:http://hbds.ppt.101.com,注册后提交作品。每位教师限报一项作品。

2.报送时间

4月30日-8月15日,参赛教师登录平台上传作品。

五、作品评选

大赛主办方将根据项目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比例分别为参赛数量的10%、20%和30%。获奖教师将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2.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docx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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