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师德建设实际,现开展第二届“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战略布局,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通过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传承我校“崇德、务实、求是”校训,继承和发扬“太行山精神”“李保国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风尚,引导广大教师以德育人、以生为本、行为世范,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努力打造“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队伍。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评选“师德先进个人”10人。“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名额为2人。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评选原则与条件
(一)评选原则
坚持品德为先,育人为本;坚持程序民主,师生公认;坚持评选标准,宁缺勿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教育教学事业做出较突出的贡献。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2.近3年中至少有2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排名为所在单位的前25%;近5年年终考核结果合格,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近5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且未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
3.“师德标兵”从当年度荣获“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教师中产生,应为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绩方面表现优异者,能够作为引领全校教职员工的榜样和楷模。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各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民主推荐,推荐1-2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专任教师在50人以下的推荐1人;5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须排序。)
2.各单位推荐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工投票推荐,参与投票的人数应不少于各单位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将推荐结果作为推荐本单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3.各单位推荐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后,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二)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学校评选
学校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拟推荐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人选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四)结果公示
学校将通过办公系统对拟授予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表彰奖励与宣传引领
(一)表彰奖励
学校对荣获“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宣传引领
学校将通过多种宣传渠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举办“师德论坛”,充分发挥“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榜样引领作用,扩大师德先进典型在全校师生中的影响,充分展现我校教师的优秀师德风范。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须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不超过3000字的事迹材料1份。
(二)各单位须报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河北农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中涉及的奖励、成果的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须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须装袋报送,一人一袋,由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楼717房间)。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