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各教学单位为每一位新入职教师配备了专门的指导教师。各位指导教师在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方面对新入职教师进行了全面指导,现2019年新入职教师两年培养期满,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校教字[2014]11号)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新入职教师导师的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各教学单位承担2019年新入职教师指导工作的教师。
二、工作要求
各位指导教师对照新入职教师导师职责,认真总结两年来的指导工作并撰写履行职责综述报告,提交各教学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根据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情况、新入职教师的成长情况对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加盖印章后报教师发展中心(东校区综合楼717房间,联系电话:7520665)。
四、工作量核定
经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按每指导1名新入职教师给予15个标准学时计算工作量,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报至教务处。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