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促进教师成长和发展,根据《河北农业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进修访学管理办法》(校师字[2020]1号),现开展2022-2023学年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进修访学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访学形式
1.访问学者
选派一定数量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或科研院所做访问学者,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合作,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期限一般为1年。
2.课程进修
选派一定数量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进行课程进修,提升青年教师专业知识和课程教学能力。期限一般为半年。
3.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选派一定数量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大中型企业、河北省农业创新驿站或学校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进行实践锻炼,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技能和实践经验。期限一般为半年。
二、选派范围及名额
选派人员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原则上每单位限报2人。
三、选派时间
访问学者:2022-2023学年
课程进修、专业实践能力培养: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四、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一)访问学者条件
1.来校工作满3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2.申请访学的研究内容应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一致,与本人从事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同、相近。
3.接收单位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高水平科研院所,或相关学科为“双一流”建设学科。导师学术造诣深厚并享有较高声誉。
(二)课程进修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条件
1.来校工作满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2.课程进修的接收单位应为国内重点大学,开设与我校相同或相近课程,授课教师教学水平高、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接收单位应为国内大中型企业、河北省农业创新驿站或学校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企业技术水平、生产能力较高,且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与之对接。
五、进修访学任务及要求
(一)进修访学任务
1.访问学者项目人员在访学期间,应加入一个科研团队并参加一项科研项目,至少听一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2学分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分。同时还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开拓视野,及时了解本专业学术前沿及动态。
2.课程进修项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跟班学习一门自己所讲授或拟讲授的本科课程(2学分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分,至少听两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2学分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分。同时还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教学能力和教学素养。
3.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项目人员在实践能力培养锻炼期间,参加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管理活动,至少参与一项与企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技改或科研项目,熟练掌握生产流程或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实践技能和实践经验。
(二)进修访学要求
1.进修访学人员在到达进修访学地点后一周内应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所在学院联系。进修访学结束后一周内应向所在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进修访学人员应严格遵守我校及进修访学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纪律。访问学者每半年应向所在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以书面形式(电子版)汇报一次访学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3.进修访学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进修访学单位和计划。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先征得所在学院同意,报学校批准。
4.进修访学人员返校后1个月内,应向所在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访问学者项目人员需提交访学单位签署的课题鉴定(或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报告)、课程学习证明(含学时、学分);课程进修项目人员需提交进修单位签署的课程学习证明(含学时、学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项目人员需提交实践单位签署的参与生产及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2)至少3000字的进修访学总结(电子版)。
(3)3张与进修访学工作相关的照片(电子版)。
5.进修访学人员返校后3个月内,应至少在所在学院做一次专题报告,汇报进修访学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
6.进修访学人员返校后1年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进修访学内容相关的论文(访问学者项目应为学术论文,课程进修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项目应为教研论文)。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拟申请参加国内进修访学的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其教学及科研方向拟定详实、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计划,在联系进修访学单位同意后,填写《河北农业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进修访学申请表》(见附件2)。
2.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在保障正常教学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申报材料请于5月13日前统一报至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楼717房间),电子稿发至jfzx@hebau.edu.cn信箱。
3.专家评审
教师发展中心在征求教务处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拟选派人选。
4.学校审批
将拟选派人选名单报学校审批。
七、组织与保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培养,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要积极安排青年教师到河北省农业创新驿站或学校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涉农企业等参加专业实践锻炼,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意识和能力。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进修访学的选派、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切实保证教师培养质量。
3.学校对于访问学者、课程进修、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经费最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0.5万元/人,用于学费、住宿以及往返路途支出。各项费用依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实报实销。
4.教师进修访学期间学校保留其校内相关待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福利待遇照发。教师可正常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八、其他
参加国内进修访学项目的教师要根据进修访学单位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因故未能成行的请及时联系所在单位协调落实教学工作任务,并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书面说明。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进修访学管理办法.pdf
2.河北农业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进修访学申请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2日